
古丈融媒7月10日讯(通讯员 杨子涵 舒明)“非常感谢检察院和民政局的同志,婚姻登记问题解决后,我申请的公租房可以顺利审批下来了!”近日,在古丈县检察院听到婚姻登记信息已经依法撤销的当事人罗某激动地说道。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旨在解决这些群体的住房困难。
家住古丈县墨戎镇盘草村的罗某独自抚养3个子女,生活拮据,在了解到公租房政策后便于今年4月提交了申请,经审核各项条件均符合,然而在夫妻双方签字环节罗某却犯了难,因为他已20年未联系上自己的“妻子”,事情一下陷入了僵局。
这还要从1998年说起,当年的罗某与“张某”相知相恋,两人于当年办理了婚姻登记,并在婚后育有3个子女。但在2004年,“张某”独自外出打工,此后便20年来杳无音信,罗某多方寻找亦是无果。
为顺利申请公租房,减轻生活负担,罗某于今年6月初向古丈县民政局反映情况,申请协调解决,民政局工作人员经过初步了解,发现“张某”疑似存在使用虚假身份、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遂依照婚姻登记案件协作办理机制将线索移交到古丈县检察院。
由于该案年代久远,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厘清法律关系,在接到相关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调阅案涉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当事人双方户籍信息、实地走访村委会调查核实等措施,查明了罗某1998年的婚姻登记中其妻子“张某”的婚姻登记身份信息为虚假信息。
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婚姻登记已过26年,且当事人“张某”身份系虚构,亦无法通过正常的民事诉讼手段解决,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必要通过检察监督来解决问题。
6月7日,古丈县检察院组织当事人、县民政局、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全面听取意见。参与听证的人员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罗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信息错误,民政部门应当予以撤销,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结束后,古丈县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民政部门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这桩虚假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6月18日,古丈县民政局依法撤销了罗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悉,为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古丈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多起“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揪心事”。今年3月14日,古丈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撤销婚姻登记案件诉源治理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快速传递和交流,不断强化司法和行政合力,着力减少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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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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